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(zu)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(shen)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(shi)際施工中(zhong)由于某(mou)些原(yuan)因致使(shi)租賃時間(jian)延長(chang)或工作量增(zeng)加,導(dao)致租賃費(fei)用大(da)增(zeng);
由于(yu)對施工機械性(xing)能不了解,從而(er)使租(zu)賃(lin)設備(bei)形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(er)增加了費用。
2.目(mu)前尚無(wu)設備租賃標準化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(fa)生糾紛。
雙方(fang)在簽訂合同時(shi),由于對大型機(ji)械使用(yong)風險意識(shi)不強,合同缺乏準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設備返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(xing)沒(mei)有嚴格的界(jie)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(er)來,但(dan)機(ji)械日(ri)常(chang)維(wei)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未(wei)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(guan)理(li)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(guan)、用(yong)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進入施(shi)工(gong)現(xian)場后(hou),承(cheng)租(zu)方對設(she)備(bei)的(de)使用管(guan)理(li)不善,施(shi)工(gong)方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現(xian)場管(guan)理(li)辦(ban)法,致使設(she)備(bei)閑(xian)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(ke)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